第六百一十四章 吴耀桦 (第1/2页)
她找的这个沈杰家里条件一般般,
不是这个地方的人,老家在江的北面一个小郡城里,
那边以前是以穷著称,
当地人也知道家乡穷,种一年地不如外面打工两个月赚的多,就不在那里呆,都到茳南打工去了,
如今十几、二十年过去了,那些打工的人也有了一些钱,也带着当地稍微有了些改变,
但是很多南边人的观念却没有那么变化,
就觉得那里穷,文化低,先天瞧不起人。
魏婧第一次和沈杰说话的时候,就发现他有一点口音,当然这些到后来熟悉了都不重要。
但是经历过上一段和东羊人的橄晴之后,她又怎么可能还会像当年小姑娘一样要那么好的东西,
她本身就不再是一个完美的人,
她带他回家给母亲看,
她母亲可是手握一百多万,在当地农村的亲戚里算是比较有钱的几个之一,
或许真的因为经历了前一段橄晴,二十二岁的她,就已经怕自己曾经做过那样的事,会没人要。
沈杰对她太好了,
对沈杰来说,这算是他的第一段橄晴,
当在认识的两个月后,忽然间得知她的过去,
就像晴天霹雳一样。
他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,学生会会长,又是班级里男生中第一个拿奖学金的,
不过他已经忘不了这个姑娘,
一起经历过考研,并考上名校,
他凭借自己的长相和学识本可以在囤鲸市重找一个完美的,
但是她真的很漂亮!
‘杨贵妃’
他不止一次这样形容过她。
当然,他不知道那个古代的人物长得怎么样,他只想有这个名字来代表她的样子,她的容颜。
一个经历过橄晴的人,在各个方面都不像地一段橄晴的小女生一样,会闹。
她不闹,而且很温惹。
沈杰也很争气,又顺利的考上了那所名校的博士。
前途当然会不一样,
做科研做的多了,认识的人也高端起来,
脑科学研究院,从最底层的研究实习员,
到助理研究员,
可能是真的天赋和努力都给了他奖励,
年纪轻轻的,三十岁不到,就成了副研究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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