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6 冒菜的诞生(上) (第1/2页)
“总算是回来了!”
“走,谁去河里洗澡?我总觉得澡堂子里光冲没冲干净,谁会凫水的,一起来吧?!”
“你敢下河洗澡?怕不是没听过老话哦?俗话说得好,逢林莫入,生河不下,水深水浅,不是当地人谁说得清楚?这会儿正是水涨的时候,下河洗澡,想得美!被冲走了怎么办?”
“哈哈哈……那就再憋几日,等到云县了,我们去海边洗海澡——云县我是呆过好久的,有几片海滩礁石少,我是清清楚楚!”
考察团一行人,从买地去川蜀,可谓是一路艰难险阻,行程缓慢——毕竟是逆流而上,可顺流而下的出川路就不同了,除了三峡一段难走之外,一旦出川,便是顺风顺水,不过是一个月的工夫,便顺顺当当地到了衢县,也就是买地在大江中下游的主要关口。
此时已是五月中旬,端午过后,南边的天气旋即大热起来,四处都可以看到茂密浓绿的水田,以及在山间地头随处可见的玉米杆子——这是川蜀少见的作物,虽然都处南方,但福建道的天候和巴蜀又有极大的不同,当然更不必说如今买地的人文了。考察团的吏目们是终于返回家乡,大有身心一爽之感,可像是黄景秀这样,头一回出川的书香小姐,难免也处处都是大开眼界,对于吏目们口中互相打趣的话语,虽然能听懂,却不明白这话中的意思了。
自然,她在这之前,也已经于澡堂子里领略了一番买地特有的风俗,女人洗澡,女人进澡堂洗澡,女人在澡堂洗澡兼且剃头,这都是川蜀姑娘原本根本无法想象的事情。但在买地这里,似乎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——
“我们回来的时候,天气已经很热了,澡堂人少,只是这个澡堂子,是专供入关百姓用的,这会儿才川流不息,你瞧前面那个小门脸,那也是澡堂,冬日时别提多热闹了,大家都来澡堂洗澡。这会儿天热,很多人家晒水在自家洗,就不去澡堂了,到处都闷蒸蒸的,很容易喘不上气。”
确实,现如今,四季中的春秋,仿佛很不分明了,气温总是一下从冷到热,又从热到冷,很少有温和的时候。才过了端午不久,街上的人不论男女便都穿起了短袖,女人们的装束和敏地是完全不同的——敏地天气热的时候,民间女子会把长袖卷起,仕女则穿主腰,外披短袖轻纱做的外衫,不过,那是在家里的装束,所以天气很热的时候,女眷是不爱出门的。
可在买地,根本没这么复杂,女娘们都穿着短袖的单衫,或者是粗布短袖衬衫,或者是短袖圆领衫,圆领衫比较贴身,在鼓胀的,隐约能见到肌肉的胳膊上勒出一条印子,还能看到买地女娘们统一穿着的一种螺纹背心的痕迹,在买地,这种背心取代了主腰,成为女子统一采用的内衣。
有没有不穿内衣的人呢?或许也是有的,如果胸脯较小,而且衣服是深色粗布的话,不穿似乎也会凉快些,当然了,有时这样就不免显示出了乳首的痕迹,不过这在敏朝是司空见惯的事情,不论男女似乎也都不以为不雅,因为主腰搭配纱衫一样也是会这么显露的,黄景秀对于这种景象,只是有一种家居的衣服穿到了外头的感觉,还没有看到袖子勒进手臂里,全身曲线毕露的贴身圆领衫时,来得更奇异。她认为这种圆领衫有一种异样的性感,似乎是不该在人前展露的。
不过,不论如何,反正买地的女娘们也就这样展现出来了,而且大喇喇地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,凡是穿着贴身圆领衫的女子都比较的高而且壮,晒得也很黑,似乎衣服的贴身并不是有意的设计,而是她们的身板过于壮实,穿什么都能撑满。
这些女娘们往往是平头或者光头,戴着斗笠船上船下地忙活,她们也干粗活,但也识文断字,考察团的人说,这些很多都是买地的女兵,或者是接受过女兵训练,现在出来跑船做船长的——“六姐喜欢女水兵,能走水的都赚钱,能走水的女娘,又是最赚钱的,如果能出远洋,走一趟可以在云县买一套房了,你别看她们干粗活,个个都是富婆。买地走水的女子是不能惹的,上到东江岛,下到南洋,谁不知道这个道理?!”
这也就难怪,她们敢于选择这样的装束了,这些女兵们不论身高的确都是很壮硕的,行动间有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,黄景秀甚至在其中几人身上,看到了一种危险的感觉,似乎她们手里沾染过人命似的——她生活在万州,码头上的汉子怎么也见过几次的,有些打杀汉就有这样锐利的气质。想来,即便是有人被她们的装束吸引,这些女兵一拳下去也足以让那些轻佻的无赖重新掂量掂量了。
她便是和这帮走水的女兵在一起洗的澡,这些女兵因为是要出买地去跑船的缘故,似乎也很习惯了入关洗澡剃头的流程,满不在乎地把头剃光了,光着身子,打打闹闹地去了更衣处,反而显得黄景秀这样怯生生的姑娘有些特别,受到这些女兵的鼓舞,她剃头时便很平静了——她早知道她是要剃头的,全考察团都要剃,因为他们去了一次川蜀,走南闯北很难不染上跳蚤虱子,所以买地的吏目出门,带的都是旧衣服,若是染虫了就丢弃也不心疼。
“你这个头发,可以卖,也可以付钱给她们,用自己的头发来做义髻。”
吏目谢金娥在她边上剃头,很热心地指点黄景秀,她对于黄景秀是特别关照的,大抵是因为黄景秀是被她的朋友王小芸交代过来的。所以谢金娥一路上对黄景秀颇多指点。黄景秀私心里觉得,谢金娥生得也很好看,不过就是黑了点,而且比较壮实,小腿有些粗——
她的视线往下一飘,不由得就看到了那晒得有些斑驳,看着很奇怪的脚,就像是一个猪蹄一样,只有大脚趾和二脚趾留着——猪蹄的结构正是如此,就连轮廓也像,人的脚踝连接了猪蹄一样的脚,这种感觉非常的怪异,让人不免有种本能的抵触感。
但是,谢金娥并不忌讳这个,还有她的脚臭,黄景秀经常和她同住,她是知道的,折骨缠的女娘,脚往往很臭,就算做了矫正手术,运气不好的话,也不能改善太多,因为她们多有感染,有些人会落下脚气的毛病,不走路还好,如果东奔西走,到处的忙碌出汗,脚就比较有味儿,这是平日再怎么注意卫生也很难避免的问题。
谢金娥和黄景秀谈过这个话题,让黄景秀非常的吃惊,因为折骨缠这个东西,目前还没有流行到川蜀——巴蜀之地毕竟是有些封闭的,甚至于连缠长足都不算是非常兴盛的风气,黄景秀就没有缠足。所以,她听着谢金娥逃离姑苏,去往买地的故事时,不但感到买地好像是另一个世界,也感到姑苏那种光怪陆离、纸醉金迷的景象,新奇之余又让人感到非常的恐怖,就仿佛是一张画皮,戳破了之后,繁华闹市变成了鬼哭人泣的乱葬岗,累累全是谢金娥这些姑娘的尸骨。
黄景秀的家里,没有多少积蓄,是真正的书香世代,她对于大富大贵的人家当然是没有共情的,是以她似乎也很容易地理解了,为何叙州帮的义军,以及买活军的吏目,对于万州府的那些体面人家抱有那么深重的敌意,非得收拾了他们不可,如果她是谢金娥,那么她当然也……而且,黄景秀没了父兄,孑然一人,倘若不是因为黄举人之死切合了万州府遗老的需要,不是王小芸把她送来买地,黄景秀知道,自己只要运气不好,很轻易地就会沦落成谢金娥,沦落成王小芸,所以,她很能代入谢金娥的角度去看,去想,和谢金娥的关系也就日益亲密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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