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80 铁姑娘谭雅 (第1/2页)
“采访我?”
谢谭雅有些吃惊地指着自己的鼻子,“《买活周报》想要采访我?”
“是《万国报纸》,开设在壕镜的报纸——你听说过吗?”她现在暂时隶属的篮球队队长说,“不过,明天就是决赛了,所以我说,不管怎么样还是等到明天决赛以后再说吧,如果我们拿到了冠军,那不是更好吗?就算没拿到冠军,他们应该也还是会来的——那是一份给洋番看的报纸,你既然是个洋番,还是个女娘,按照我们买地的道理,就算输了他们肯定也还是会来。”
队长的话是很有道理的,因为在买地的洋番中,女洋番本来就少,黑人女洋番就更少了。买地这里的黑洋番,以壕镜奴兵为主,既然是奴兵,那肯定是以男性巨多。女□□隶很少见——谭雅听她的老乡说,她们大多是被卖去美洲了,主要是作为给男人配种的用处过去的,男黑奴能干很多农活,报酬也很少,在美洲大受农场主的欢迎,女黑奴的劳力肯定是不如男性的,农场主也不需要她们做细活,偶尔买一些女奴,主要就是为了配种。
当然,如果女黑奴长得俊俏,他们也不吝啬于享用她们,还会把她们高价卖掉——即便生下了黑白混血的孩子,那也还是奴隶。而且,就算被男主人睡了,就算怀着孕,女黑奴也还是得继续干地里的杂活。哪怕是在美洲,这时候人们都还没有适应让黑人来做屋里的活计——普遍认为,黑人是肮脏粗野的,像是女仆这样有些门槛,需要品行的工作,在欧洲和美洲都还是留给白皮肤的穷人女孩来做。
在这样的大背景下,被卖到壕镜的女黑人,就非常少了,谭雅之所以来到壕镜,还是因为她的主人当时很迷恋她的身体,也认为谭雅能给自己带来好运——她十三岁就发育得很成熟了,并且用自己原始的魅力迷住了这个在非洲闯荡的商人,因此免于沦落到甲板下的黑奴舱中,被人隔着铁栏倒猪食的命运。
谭雅被主人用一枚银币买了下来,并且跟随他一起到壕镜来找了一份工作——不管别人怎么说,谭雅还是挺感激主人的,虽然他因为对于谭雅的宠爱,被人嘲笑为‘娶不上老婆的老酒鬼’——只有实在娶不上老婆的失败者,才会和女黑人混在一处那。但不管如何,他还是教会谭雅如何在壕镜生活,让她学会说弗朗基话,也学会了一点汉话,而且谭雅跟着他的时候至少能够吃饱,时不时还能吃上荤菜,虽然他偶尔也会因为介意别人的议论,在酒后鞭打谭雅,但是,他醒酒的时候脾气总还算是不错的。
六姐保佑他!希望他在壕镜能够长眠——谭雅的主人在壕镜被买活军占据后不久,就因为顶撞监工,挨了一顿鞭子,随后很快因为伤口化脓而高烧死去了。谭雅知道他的脾气为什么这么不好,他太爱喝酒了,只要三天喝不上酒,就非得给他搞点喝的不可,不然,她可要遭殃啦。而且白人不像是黑人,他们的皮肤薄,受伤后总是好得很慢,对谭雅来说不算太过火的鞭子,就足以把主人打死了。
她听说主人的死讯时,确实是很伤心的,因为对于当时还在战俘营的谭雅来说,这意味着她在壕镜最后一个熟悉的人也死了,而她在战俘营里一个朋友都没有——战俘营其他战俘全都是白人,而且按原本的社会地位分了住处,虽然没有人敢于欺负她,抢她的食物,但,也不会有人和她说话,大家都对她视若无睹,谭雅只能一个人睡在最外围,每天一个人做活,一个人吃饭,她很盼着上课,因为在课堂上她至少还能和同肤色的男人们,用故乡的语言说几句话。
但是,那也就是全部了:谭雅不记得自己的故乡在哪里了,她无法从地图上把自己的故乡指出来,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交易的港口叫什么名字。她一直生活在一个小部落里,那是个很少用得到语言的地方,在她刚满十三岁准备嫁人的时候,部落陷入了战争,他们被敌人抓了起来,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——被陌生的人买走,一直到那时候,谭雅都是个没有根的人,她所接触到的一切东西都是陌生的。每当夜晚,她透过葡萄藤仰望着满天的星星时,她想到的都只有主人偶尔告诉她的白人星座,这些星座或许也有属于黑人的名字,但是,她把它们全忘光了,那些记忆似乎已经丢失在了被俘虏后,极度的紧张和恐惧之中了。
不过,现在的日子比以前要好过一些了,吃得比从前更好——谭雅对于米饭,说不上喜欢不喜欢,就像是对于面包一样,那不是她从小吃的食物,在她的记忆中,母亲做的是香蕉饭,味道她已经完全忘记了,大概说不上好吃,至少,调料没有白人和黑头发的人吃得这么丰富。
黑头发的人——谭雅喜欢这么称呼这些华夏人,因为黑人的头发也是黑的,这么说好像让她和他们也有了一丝联系。他们待人和白人是不同的,谭雅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,他们待人……就像是他们自己说的一样,是‘平等’的。就算有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他们——那也至少是把黑人和白人一样异样的看待,谭雅能够理解这样的眼神,人们肯定会惊愕地看着外表和他们完全不同的人,她自己也会。
——但是,在这样的惊愕后,浮现的并不是鄙夷、轻视,而是好奇和友善——她在路边被华人的孩子指着大叫过,也会突然地得到一些额外的赠礼,有些孩子指着她叫完了,看到她没有动也没有跑,反而对他们微笑,便会壮着胆子走上前来,送她一朵小花。
对谭雅来说,更重要的地方还在其次,孩子的善意是天然的,他们不懂得种族的区别,她也接受过白人孩子的示好,重要的地方在于家长的反应——华人的家长不像是白人的家长,生气地训斥着自己的孩子,不允许他们和下等的黑奴玩耍,华人的家长时常困窘地跑上前来,“干嘛指着人家叫啊!这样不礼貌!”
但他们当然不会追回送出来的小礼物了,反而会从桌边的盘子里取过一片点心来请她吃作为赔罪,好奇地问着她的来历,“你会说官话吗?唉哟!官话说得很好!”
“你从哪里来?”
“你是怎么到鸡笼岛来的?——我们也是外来的!”
“你成亲了吗?多大?”
“吃了吗?”
在这一连串好奇的问题里,‘吃了吗’是最棘手的,因为它随时可能触发一起用餐的邀请——华人实在是很喜欢请人吃饭的。而不管吃不吃这顿饭,只要这么聊过一次天,下次再经过这个区域,彼此遇到的话,就像是熟人一样招呼寒暄起来了。
“是非洲来的大姑娘!”
谭雅不止一次听到认识的大妈这么骄傲地向别人介绍,好像认识她很光荣似的。“壕镜过来的——还会做弗朗基人的海鲜砂锅呢!”
是的,在买地,她没有感受到一丝轻蔑,谭雅所感受到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自由,就像是瓢泼大雨浸入春天的土地一样,浸润着她,让她欢喜,让她几乎有些不敢相信的自由。
她是自由的,自由的,自由的!
她不是在一开始被宣布为自由时就确认了这一点,她是在漫长的生活中,在吃下的每一口饭,说出的每一句话中,反复地确认着这一点——她是自由的,谭雅,一个连名字都没有,被前主人随口起了一个名字的黑人女仆,从此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生存,去勾引一个五十来岁浑身酒臭的老男人了,她是自由的,她的工作,她的收入,她的食谱,她的身体所有的一切,全都由她自己做主!
而这一切,全因为远在异域的国王——人们说她还不是国王,但她迟早有一天会是的——全因为那个女君王的话语,她的意志,化为了谭雅所享受的自由,所学习的知识,谭雅出身的部落没有姓氏这个概念,但是,她学习到了其中的含义之后,便主动地选择姓谢——而不是姓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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