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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6章 良药苦口利于病

第126章 良药苦口利于病 (第1/2页)

现在鸡圈里有几十只山鸡。在正常情况下,每只母鸡将在1-2天内产卵.单是鸡蛋的数量就足以满足它们的日常需求。
  
  然而,意外总是会发生的,他们必须提前做好计划,特别是防寒措施。
  
  “野猪的皮很好。“金锡禄在说话,宋晓友在一旁为大家翻译。
  
  陆无涯点了点头。猪皮在御寒方面的确很有用,但是猪的气味真的很浓,而且需要在阳光下暴晒和长时间冲洗才有效。
  
  不过,晒过太阳洗过的猪皮是否有御寒的效果,目前还不得而知。
  
  作为御寒的计划之一,猪皮也是一个天然的候选者。
  
  回来的路上,安娜和其他人都在感叹自己的衣服越来越少了。他们害怕再过几个月,连遮体都成问题,更别说御寒了。
  
  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,苏曦打了陆无涯一拳,警告他不要有不好的想法。
  
  陆无涯耸耸肩,表情渐渐严肃起来。
  
  御寒衣物是重中之重。
  
  但现在的问题是,他们买不到衣服。他们不能坐在沙滩上等着衣服从天上掉下来。
  
  陆无涯摇了摇头,突然看到他来的地方草地上有一些新鲜的动物粪便。
  
  “是一只狼“宋小佑说。
  
  在荒岛上生活了五个月,使他们每个人对某些事情都特别敏感。
  
  这些新鲜的动物排泄物,即使不是野狼,毕竟是其他掠食者。
  
  不过,白天遇到野狼的几率真的很低。至少对陆无涯和其他人来说,他们从来没有在阳光下正面遭遇过一群狼。
  
  但这一次,他们完全失算了。
  
  一阵山风吹过,陆无涯吸了吸鼻子,一股淡淡的腥味扑面而来。
  
  就在这一刻,危险的信号瞬间在陆无涯的脑海中闪过,就像一颗子弹穿过,陆无涯下意识的挡在了他的身前。
  
  他的手搭在腰上,手里拿着一把斧头。
  
  在险峰北面的山脚下,半米多高的草丛中,一只野狼跳了起来,张开血盆大口,狠狠地咬了陆无涯一口。
  
  野狼跑得很快。陆无涯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快要被咬了一口,手中的斧头瞬间被挡在了胸前。
  
  一个人和一只狼相撞在一起,两人之间爆发出巨大的冲击力。然后,更多的野狼出现在草丛中。
  
  这一刻,所有人都慌了神,安娜立刻向着险峰跑去。
  
  不过野狼的速度明显要快一些。
  
  一只巨大的灰发山狼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上了安娜,伸出狼爪,狠狠地朝那沉重的屁股拉去。
  
  结果,人和狼都因为雨天路滑而摔倒在地。
  
  望着山脚下,突然出现的狼群,首当其冲的陆无涯几乎是被斩成了碎片。
  
  最后,宋晓友开了枪,吓跑了狼群,其他人才得以保住性命。
  
  空气是最可怕的安全,之前的惊险经历让每个人都难以忘怀。
  
  陆无涯咽了口唾沫,看着自己那条被狼群撕破的裤子,金熙禄却突然哭了起来。
  
  原来,刚才一只野狼咬了金锡禄的胳膊。狼的尖牙所造成的创伤使这位妇女想起了受惊的狂犬病。
  
  陆无涯的心一沉。之前的那些野狼都是疯子。金喜禄不可能以100%的致死率感染这种病毒。
  
  虽然陆无涯平时只把对方当作一个工具,但不管他用了多少东西,都会对她产生感情,更何况金熙露也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工具。
  
  想到这里,陆无涯要求大家赶快回咸丰,抓紧时间治疗伤口。
  
  大哭的靳夕璐赶紧来到小溪边,用肥皂把伤口彻底冲洗干净,以确保不会被感染。
  
  “让我们观察几天。这种野狼可能不携带狂犬病毒。“苏曦安慰道。
  
  所有人都回到了车站,但因为之前和野狼的那件事,没有一个人的兴致很高,尤其是金喜露,她看起来情绪低落,颓废不堪,好像觉得自己会死一样。
  
  陆无涯摇了摇头,检查了一下手枪,带着三只小狗再次来到草坪上。
  
  宋晓佑之前曾射杀过一只野狼,身体还暴露在空中。
  
  半个小时后,陆无涯把一只有小牛大小的灰毛野狼拖到小溪边,以最快的速度清洗了尸体。
  
  结果,当他剖开狼的肚子时,他看到了一只未被消化的手掌。从外面看,像是女人的手臂。
  
  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这一幕,陆无涯的心情很沉重。他不禁想起了苏曦等人,尤其是于雨夏,他的心微微有些刺痛。
  
  在小溪边,陆无涯剥下了狼皮。动物的皮可以用来缝制衣服,是一种很好的天然材料。当然,这味道真的很难闻。
  
  狼皮很大。陆无涯试了一下,发现两张狼皮可以做一套衣服。如果他们能在冬天来临前杀死几只野狼,他们就相对容易进入寒冷的冬天了。
  
  不幸的是,作为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野狼,它们真的很难被杀死。
  
  陆无涯没有那么厉害,竟然用枪打死了野狼。毕竟那是一个可移动的目标。他们的枪法不是神枪手,自然用的子弹就少了。
  
  因此,我们还是要另辟蹊径来制作冬装。
  
  中午两点,气温已经达到了一天中的最高点,但山风却带来了微微的寒意。
  
  陆无涯穿了一件T恤,现在他和宋小悠要去草坪西边的森林里找一些对他们有用的东西。
  
  毕竟荒岛的辽阔已经征服了他们,而他们正在用自己的脚步征服这片森林。
  
  离开车站前,他们确定了路线,试图在天黑前回到车站。
  
  从草坪上下来,陆无涯看着乱糟糟的野草,暗自叹了口气,想起了中午之前在这里遇到的狼。
  
  “希望活着的人都能平平安安。“陆无涯摇了摇头,大步跟着宋晓友走了。
  
  现在已经三点了,离天黑还有三个小时。
  
  陆无涯和宋小优一路上不停地走,把身体放得很低,生怕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  
  在这片森林里,空气干燥,树木也不是很茂密。偶尔,你可以看到一些猫和野兽,但大多数不会对它们造成任何伤害。
  
  个别的猫兽很怕人,但在白天,即使是成群活动,它们也只喜欢生活在阴凉的地方,很少出现在森林里。
  
  很少,陆无涯看着地上那几具干瘪的猫尸。一路上有很多这样的事情。
  
  不知道过了多久,宋晓友突然向前跑去,用铲子挖了两下。
  
  过了一会儿,宋晓友的手里出现了一根黄色的棍子。
  
  “这是什么鬼东西。“陆无涯百思不得其解。
  
  “黄芪是一种中药。宋小佑平静地说着,把棍子递给陆无涯,要他回去做老山鸡汤。
  
  出于好奇,陆无涯把黄芪放在舌尖上,尝了尝。他的脸当场变形了。
  
  “维尼这个太苦了。”
  
  “良药苦口利于病。”
  
  “这是什么。“陆无涯看着宋小悠突然蹲了下来,顺着他的视线看去。他看到一株深绿色的植物,上面点缀着红色的药丸。
  
  “人参”
  
  结果,半个小时后,宋晓友手里就多了一个外形很好的人参。它有大量的人参筋,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,暴露在空气中,给人一种提神醒脑的力量。
  
  “真的是人参。陆无涯张大了嘴巴。活了这么多年,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颗人参从发现到挖掘的全过程。
  
  宋小悠还是笑了笑,把人参塞到了陆无涯的怀里。
  
  “回去煮鸡汤吧。”
  
  “嗯“陆无涯点了点头,看着衣服下宋小优丰满的身材,突然觉得这一趟比预想的要有收获。
  
  不过,陆无涯也意识到,这片山林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,不然宋小悠为什么会在这里发现这些东西。
  
  “宋晓友,你以前在家是做什么的?“陆无涯很好奇。有了这个本事,宋小优就往自己肚子里塞了一根黄土根,说是黄陵,将来可以帮助怀孕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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